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扩建项目在东莞市长安镇长东路51号的东莞长安美泰玩具二厂建设,建设性质为扩建,扩建项目产品生产车间在G栋厂房4-5F楼,扩建项目增加生产Baby公仔产品300万个,扩建后全厂生产塑胶、搪胶玩具7000万个、Baby公仔300万个,全厂占地面积38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搅拌、搪胶、移印等生产工序,扩建主要设备为:搅浆机6台、搪胶炉24台、恒温水热槽2台,多头自动移印机16台等设备,扩建搅拌、搪胶、移印、装配、裁剪、车缝等Baby公仔产品生产工序,配套建设了搪胶工序、移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处理设施。
扩建后员工人数及工作制度不变,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两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扩建项目由南京普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5月17日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7]5341号。扩建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批复建设,于2017年6月开工,2018年1月建设完成。
(三)投资情况
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港元,环保投资28万港元,约占投资比例的0.93%。
(四)验收范围
扩建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范围内,本次竣工环保验收的范围,包括扩建项目的主体工程内容和配套的水及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扩建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配套建设了环境保护设施,已基本落实《东莞长安美泰玩具二厂(第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东环建[2017]5341号)的意见要求,其中:
(一)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
(二)扩建项目不增加员工人数,劳动定员从企业内部分流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搪胶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气经三套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高空达标排放;移印工序产生的废气(VOCs)收集后经配套建设的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配套建设的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
三、验收监测情况
根据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及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 HSJC(验字)20180126005表明:
(一)工况: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监测结果表明,移印工序废气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排放限值; 搪胶工序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搅拌工序废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四、验收结论
综上自查所述,扩建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工艺和环保治理设施等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更,落实了环评批复意见要求建设或落实的环保设施及措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并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扩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要求,验收结论合格,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东莞长安美泰玩具二厂
2018年2月5日
公示时间: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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