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良好的防治技术适用性评价指标体系,对于选择经济有效和绿色低碳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确保有色金属矿区地下水修复质量和效果的同时,使社会和环境效益得到最大化,亦有利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后续系统、规范地开展监管工作。
2023年2月14日,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广州组织召开《有色金属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评价指南》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指南》”)立项论证会。该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山大学牵头编制。
会议邀请了华南理工大学党志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李金天教授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邓腾灏博副研究员组成专家组。
会上,首先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代表对《指南》的研制背景、编制思路和框架进行介绍。随后与会专家围绕标准定位、框架内容、实践应用等方面的内容与编制单位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并提出意见建议。专家认为,《指南》拟构建的有色金属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评价体系,可为有色金属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选择和评估等提供技术指导。
《指南》是编制团队在协会立项的有色金属矿区地下水污染治理标准体系的第四个标准,目前该标准体系已涵盖有色金属矿区地下水污染调查、防治技术评价、治理效果评估、治理后监管等内容。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为自愿性标准,协会会员和社会相关方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参与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截至目前,我会已参与编制行业标准1项,地方标准8项,已发布团体标准12项,已立项在编标准19项。标准涉及的领域涵盖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监测、环境监理等各个方面,标准的框架结构日趋完善。